1.学生根据个人情况需准备以下材料:
①参军入伍的,应当附《参军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②跨校联合培养的,应当附相关协议书复印件。
2.学生下载并填写《保留学籍申请表》。
3.学生持上述材料前往所在学部提交保留学籍申请,学院相关领导签署意见。
4.学院教务处保存相关材料并为学生开具《办理学籍异动通知单》。
5.学生于五个工作日内交回《办理学籍异动通知单》。
6.手续办理完毕,学生离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