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学备案表(2018年修订).pdf
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 因患病转学的,应当提供经转出、拟转入学校指定医院出具的检查证明;有特殊困难、特别需要的,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证明材料须一式三份。
② 拟转入学校出具的由校(院)长签署编有正式文号接收函一式三份。接收函应当写明学生基本信息、转学理由、相关证明材料核实情况,学校招生委员会和招生监督部门意见,院(系、部)校两级集体研究表决结果,网站公示情况等。
③转出学校提供载有申请转学学生基本情况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式三份;拟转入学校提供拟转入专业当年相同生源地录取最低分学生的省级招生部门录取新生名册复印件一式三份。两个复印件加盖学校招生或者学籍管理部门印章。
④《河北省高等学校学生转学申请(备案)表》一式四份。
⑤ 申请转学者所在学校已学课程成绩单一份,并加盖转出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印章。
跨省转学的,以上证明材料均需增加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