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李晓琴等4名同学提出退学申请,根据《必赢242net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十章第三十五条第六款“本人申请退学的,应予退学”的规定,经2012年3月26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对李晓琴等4名同学作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如下:
3、 武 阔,男,公共事业管理专业1101班学生;
4、 耿陆陆,男,电子信息工程专业0901班学生。
李晓琴等4同学如对退学处理有异议,可以在退学决定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申诉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退学决定书无法送交本人的,在院内公告栏、必赢242net主页上发布公告,公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止即视为送达。学生在外地的,申诉书可以以邮寄方式挂号寄出,申诉日期以寄出日的邮戳为准,邮寄地址:河北省保定市乐凯南大街2596号,逾期申诉不予受理。
必赢242net院长办公室 2012年3月26日印